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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8年度“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       发布时间:2018-10-23       点击量:

各学院:

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18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博管办〔2018〕90号),为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交流引进项目实施效果,吸引更多优秀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华(回国)从事博士后研究,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研究决定,2018年起组织开展引进项目资助评审工作。为做好我校博士后引进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内容

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(境外)和留学博士来华(回国)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(以下简称“引进单位”)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。

引进项目资助期限为两年,引进人员应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。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引进单位共同承担,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。引进项目入选者入职后将按照校内特别资助博士后管理,除国家资助的20万/年薪酬外,学校再发基本薪酬10万/年,申请人可申请陕西省6万元/年的生活资助。

二、申请条件

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:

(一)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,思想品德端正,身体健康。

(二)申请人须为近三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。

(三)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,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。对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的申请人,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。以上排名均以QS、THE(泰晤士报排名)、ARUW(上海交大排名)为准。

(四)申请人自主联系学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,并获得流动站推荐。

(五)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。

(六)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(或英文)听、说、读、写能力。

(七)此前未获得过本项目或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、“香江学者计划”、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国家博士后项目资助。

(八)在职博士后不能申报本项目。

(九)考虑到今年申报工作开展较晚,允许2018年1月1日之后进站的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参与本次申报。

三、遴选程序

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,引进单位审核推荐,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公布资助结果。具体流程如下:

(一)申请人请于10月19日至10月29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(www.chinapostdoctor.org.cn ),进入“国外境外交流项目”申报系统,按照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。同时,请于11月5日前将《“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”引进项目申报表》(中文或英文纸质材料)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 份(A4 幅面,左侧装订,加封面、目录)报送所在学院。

证明材料包括:有效身份证明、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、《申报表》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。

(二)学院审核上报

各学院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汇总、审核并统一出具学院推荐意见,于11月5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。

四、请各设站单位注意纸质材料报送和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截止时间,逾期不予受理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

人力资源部:贺睿、韩骁

联系电话:029-82668755

Email:xjtupd@xjtu.edu.cn

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5822yh银河国际主楼E座1504

人力资源部

2018年10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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